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第十一章 无条件的拣选
一、内容叙述
拣选论应该可以看成是预定论在一个特别领域上的应用。我们探讨预定论,如果把范围缩小到「和罪人得救有关」的事,预定论就成为拣选论了。既然圣经主要在谈罪人得救赎的事,所以拣选论当然特别醒目。预定论探讨的重点,拣选论也探讨;而且神既然是一位无限的、有道德的、有位格的神,所以神的拣选*(Election)就是「神在决定救恩要向谁施行时,神的意志所作的永恒、绝对、不变、而有效的决定」。而拣选论最常被强调的部份就是它绝对的至高无上主权。
改革宗信仰一向认定宇宙中有一个永恒的神圣谕旨*;人类彼此的差别还没有显出来,善恶功过还没有作出来,这谕旨*就把人分成两大类:一类人得永生,另一类人受永死。这谕旨指明那些在亚当里堕落的人,神对他们有什么计划。他们因为亚当堕落而有罪、败坏;他们整个人的动机都错了,无法靠自己作成救恩。他们失去了求神怜悯的权利,神本来可按著他们的悖逆使他们全都与与堕落的天使一样受刑(来二16),但是神没有这样作,反而从他们中间拣选一批人,把这批人从这罪恶中拯救出来,带他们进入蒙福与圣洁的境界。没有蒙拣选的人则仍旧在他们先前的败坏中,他们被定罪是因为自己的罪孽。他们受刑决不冤枉,因为神不是只把他们当成「人」来处置,也是把他们当成「罪人」来处置。
〈西敏信条〉对「无条件的拣选*(Unconditional Election)」是这样说的:
按照神的谕旨,为了彰显神的荣耀,有些人和天使被神选定得永生,其余的人和天使被预定受永死。人和天使如此被选定或预定,都是出於神特定(个别)又确定(不可改变)的计划;而且他们的数目是确定的,既不可增,又不可减。
这些蒙神选定得生命的人,是神从创立世界以前,按照他永远与不变的目的,也按照他奥秘的计划与美意,在基督里拣选的,使他们可以得到永远的荣耀。此选定完全是出於神白白的恩惠与慈爱,并不是根据神预见他们的信心、善行,也不是根据(神预见)他们在信仰与善行上的坚持,或(根据)受造界其它任何事物,作为神选定的条件或原因,总之这都是要使他荣耀的恩惠得著称赞。
神既然指定蒙召者得荣耀,他便藉著自己永远与最自由的旨意,预先安排好达到此目的的一切手段。因此,蒙选召者虽在亚当里堕落了,却被基督所救赎──藉著圣灵的工作,在适当的时候,呼召他们对基督生发有效的信心,并使他们被称为义,成为神的儿女,成圣,因信蒙神能力保守以致得救──这一切恩惠只临到蒙拣选的人。至於其它的人,神乃是按照他自己的意思,根据他那不可测的计画,随心所欲地施予或保留其恩惠,为了彰显他在受造者身上的至高权能,他就乐意放弃他们,并指定他们为自己的罪受羞、遭忿怒,使他荣耀的公义得著称赞。【注一】
我们必须清楚了解拣选论,因为我们对拣选的看法会决定我们对神、对人、对世界、与对救赎的看法。加尔文说得好:
除非我们认识这永恒的拣选,否则我们就永远不能心悦诚服地说:「我们得救是因为神白白的恩典」。所谓「永恒的拣选」,意思是说「神并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地赐下得救的盼望给所有的人,而是只给一些人,没有给另外一些人,使人们明白得救是他的恩典」。如果有人忽略这个原则,势必会使注意力从神的荣耀转移到别的地方,并且逐渐失去真实的谦卑」【注二】。
加尔文承认,有些人对拣选论很困惑,因为「他们认为没有什么事比『全体人类中有些人被预定得救,其他人被预定灭亡』更不合理了。」
改革宗神学家不但从圣经归纳出拣选的教义,也把这个拣选的原则应用在他们生活中,并且不是东拼西凑,而是首尾一贯地解释他们真正在他们周围的人身上看见并感受到的属灵经验。只有神的心意,或者乾脆说只有预定论,才能解明善与恶,圣徒与罪人的区别。
#小标=注:
【注一】〈西敏信条〉三章3-7节
【注二】《基督教要义》,卷三,廿一章1节
二、经文根据
我们讨论这问题,首先要问这是不是圣经的教导。我们先看保罗在以弗所书说的一段话:「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面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自己旨意所喜悦里,预定我们藉著耶稣基督得儿子里名份」(一4-5),保罗在罗马书八29-30也说到从永恒的这端贯穿到那端,神所行的一连串宝贵的救赎作为:「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预知」、「预定」、「呼召」、「称义」、「得荣耀」,这些神的作为都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只要有了其中一个,原则上其他的也必然随著来。保罗在这节经文中用的都是「过去时态」(past tense),因为在神来说,原则上他的计划才刚拟定,随即执行,也必然成全。华腓德博士说:「这五个环扣在一起,构成一个牢固的锁练,一切被神的恩典分别出来的人,都会藉著他的恩典一步一步被带领,至终进入荣耀的大结局,照著神的应许模成神独生子的形像。是『拣选』使这一切发生,因为『神预先所知道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注一】
圣经告诉我们,拣选是过去发生的事,和个人的善行无关,完全出於神的至高主权。「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为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九11-12)。如果拣选论错了,那么我们大可请问,使徒保罗讲这段话要表达什么东西?华腓德说:
我们已经清楚晓得,因著神的至高主权,以撒被接纳、以实玛利被遗弃、雅各被拣选、以扫被遗弃,这些都在他们还没有出生,善恶还没有作出之前就发生了。这段话很明显告诉我们,得救的事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乃在乎发怜悯的神,他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圣经用很尖锐的笔法要我们把神看成是窑匠,他手所作的器皿都有他的安排,好使神在他们身上可以完成他的旨意。我们可以保证,就著人类语言所能表达的范围,我们找不到比这更适当的话,教导人明白预定论最高深的部份。【注二】
就算我们只有保罗这一段话,那也够了;保罗这段话够清楚,使我们不得不承认,拣选论在圣经中确实有一席之地。而当我们参考〈西敏信条〉所引用的经文时,就发现拣选论有大量的圣经证据。如果我们承认圣经是神所默示,是众使徒与众先知在圣灵引导下写成的,没有谬误,那么保罗这段经文就已经足以证明了。这样看来,我们如果遵循圣经无可辩驳的见证,就必须承认:「拣选论,或称预定论,是不变的真理」。如果我们要对神的计划有一个全盘的了解,就必须接受预定论。所有的基督徒总得相信某种拣选论;虽然圣经并没有明说拣选的细节,但是圣经清楚告诉我们确实有拣选,这是一个摆在我们眼前的事实。
基督向门徒清楚宣告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乃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约十五16)。基督这样说,是表明「神的拣选」先发生,是原因,「人的拣选」後发生,是结果。但是阿民念主义滥用神的恩典,认为得救是人的拣选。这样说是次序颠倒,把人的拣选说成是最首要,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圣经没有一次说过,神预见受造物的行为,就按著他所预见的,仔细调整他拣选的计画。神的旨意决不被受造物的意志影响。
保罗对这拣选的至高主权有清楚的教导。他说:「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又说「基督为罪人死」(罗五6)。我们从这两段话清楚看到,神向我们施慈爱,不是因为我们好,而是因为我们虽然坏,他仍然拣选我们。是神「拣选人,使那人与自己亲近」(诗六五4)。阿民念主义把这个拣选的主权从神的手中拿走,放到人的手中。任何信仰体系,如果是把「神的拣选」换成「人的拣选」,就还没有达到圣经教导的标准。
在以色列远离神的黑暗时期,何以有些人与其他人有区别,又为什么有一批余剩的民被保守,原因就在这拣选之道;其实这道理在别的时期也是一样。「但我在以色列中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与巴力亲嘴的」(王上十九18)。这七千人并不是靠自己的能力站立得稳。圣经明说,神为自己保守那七千人,他们才得以成为余民。
神为了他选民的缘故掌管整个历史的演变(可十三20)。他们是「世上的光」,也是「世上的盐」。至少在世界历史中他们是少数,却有多人因他们蒙福。神因为约瑟赐福波提乏全家,又肯为十个义人的缘故不毁灭所多玛城。他们被神拣选,自然也包括被拣选可以听福音蒙恩,因为如果这件事被漏掉,拣选的最大目标就难以达成。其实神拣选他们,是要他们得著永生所包含的一切福气。
除了一个人被拣选得生命外,还有所谓「整国拣选」(national election),就是神预定某些民族与群体先知道信仰的真正内容,并且在外在环境上也特别有机会接触福音。神显然拣选了某些国家,使他们比其他国家先拥有更大的属灵祝福与地上的祝福。犹太人、欧洲部份国家,以及美国都是这种「整国拣选」的好例子。
整本旧约多次提到犹太人是神的选民。「在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摩三2);「别国他都没有这样待过,至於他的典章,他们向来没有知道。」(诗一四七20);「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七6)。犹太人被神拣选,并不是因为他们自己有什么功劳,也不是因为他们看起来比较尊贵,以致感动了神,使神拣选他们高过其他民族之上。「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於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王法老的手」(申七7-8);「耶和华但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他们的後裔就是你们,像今日一样。」(十15)。如果我们把以色列人蒙神拣选的尊荣和其他民族所受的待遇相比,就会深深体会以色列人被神拣选,完全因为神的爱。以色列人本身并没有丝毫功劳配得神的拣选。
当圣灵禁止保罗在亚细亚省传福音时,他在异象中看见有一个欧洲人在海的那边招呼说:「请你过到马其顿来帮助我们」。这样一来,世界的这半边因为神的至高主权就无法先听到福音,另半边则得了先听福音的特权。如果当时这呼声来自印度海岸,也许今天欧美的文明程度还比不上西藏居民呢!神以他至高的主权施行拣选,使福音往西传到欧洲、美洲,而东、北、南方的人则仍在黑暗里。我们也找不到理由为什么是亚伯拉罕的後裔蒙拣选,而不是埃及人或亚述人的後裔被拣选。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耶稣降生时,英美二国还完全没有开化,後来却拥有那么丰富而重要的属灵特权,并且将福音广传。世上各国对不同的宗教在先天上就有不同的距离,有的国家本来就和某种宗教比较接近,他们的国民要认识这宗教也比较方便。为什么会有这种种的差异?我们只能说神的美意本是如此。
圣经所还说到第三种拣选,就是神拣选人得到外在的蒙恩管道*(Means of Grace),例如听福音、读圣经、认识基督徒,并且分享福音带来的文明成果等。没有人能说他要在哪个特定的时候出生;生在哪个特定的国家;作白种人,还是作其他肤色的人。有的孩子生来富贵,身体强健,又享尊荣。有的孩子生於贫困之家,无尊荣。有的孩子居住的地方蒙神眷顾,家庭也已经基督化,在福音真光的一切祝福中长大。有的父母身在罪中,又挥霍无度,完全没有受到基督教信仰的影响。这一切的环境都是神以他的至高主权决定的。当然没有人能断定孩子自己有什么功德,使他们得到神特别的恩典,而与别人不同。
进一步说,神原本可以把我们造成牛马,却按他自己的形像把我造成人,这不是神自己决定的吗?如果一只牲畜因为它不会讲话而怪神不公平,我们有谁会点头附和呢?这一切都是神以他的至高主权施行护理的大能,与人的拣选无关。「阿民念主义试图要把上述这些事与他们对神至高主权的认识加以调和,但是他们对神的至高主权其实认识不清,错误百出。他们提出普恩论(universal grace)与普救论(universal redemption)这些不合圣经的说法作为调和,但往往连他们自己也不满意这样的解释;他们最後终於承认这事是奥秘,不能解释,只能说这是神的至高主权与神不可测的旨意所造成的。」【注三】
我们或许还可再提第四种拣选,就是某人适合某种职业。这人有特别的天赋作政治家,那人则有特别的天赋作医生、律师、或音乐家、艺术家。有人天生比较漂亮、聪明,或者性格比较好。以上四种拣选原则上都一样。阿民念主义承认第二、第三、第四种拣选,却否认第一种拣选,其实真正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每一种拣选都是「神给了这人一些东西,却没有给那人这些东西」。无论是世上的普遍现象,还是我们的日常经验,都显示神赐福给我们是出於神的至高主权,没有任何条件,也与我们过去的功劳或行为无关。我们如果蒙受神特别的恩典,只应该感谢;如果没有蒙受神的恩典,也没有抱怨的理由。至於「为什么这个人被摆在一个环境,使他信而得救,那个人却没有」,这实在是一个奥秘。我们不能解释神的安排,但是我们确实知道审判全地的主必行公义。等到我们的知识达到完全的那一天,我们就会看见他作每一件事都有充分的理由。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普遍来说,一个人的外在环境确实会决定他的命运」。至少没有机会听到福音的人,就没有机会得救。甘宁汉有段话说得好:「在神治理世界的法则中,『享受外在的特权』,或说『拥有恩典的管道』,与『信心和救恩』之间总是有关系的。从这角度来看,没有『恩典的管道』就得不到『救恩』。我们根据整本圣经的主旨可以放心地说,如果神按著他的至高主权没有使这人享受『恩典的管道』,他就没有赐给这人信而得救的机会与能力。所谓『恩典的管道』,就是指『接触那唯一得救之道的机会』。」【注四】
加尔文主义者坚信,神与人的关系有集体的一面,也有个别的一面。神不但把全人类当成一个整体看待,也对那些真实得救的人有个别的带领。他拣选某些特定的人得永生,也使他们拥有一切得永生所必经的管道。他们承认圣经有些地方只提到神拣选整个国家,或是拣选一批人,使他们在外在的事物上享受特殊的权利,但是他们坚信圣经还有许多地方单单教导我们,神拣选特定的个人得永生。
当然,有人根本不承认有拣选这回事。他们一看到「拣选」两个字,就好像碰到一个刚从黑暗阴影冒出来的可怕东西,好像从来没见过。但是单单在新约圣经里,有好几个字都有「拣选」的意思,例如Eklektos, ekloga, eklego(elect, election, choose),这些字出现了四十七次或四十八次之多〔可参阅《杨氏经文汇编》(Young's Analytical Concordance)〕。有人承认圣经有这个字,却企图冲淡这个字的意思。他们说他们相信一种「有条件的拣选」,认为「神因为预见某人有信心,会听从福音,所以拣选那人」。当然这种讲法绝对不是一般人对「拣选」的概念,而是把「拣选某人得救」冲淡成「认出某人会得救」或「预言某人会得救」了。
如果神是依据「人是否相信」与「人是否听从福音」来拣选人,那么神就是留意专门拣选一种人,而这种人被神拣选,是因为神预见他们会「自己拣选自己」;这说法其实是不信的人对我们的嘲讽。在阿民念主义的思想体系里,拣选已经变成一个空洞的名词,意思暗昧不明,只会使这题目的讨论更迷糊,更混乱。如果神的拣选只是「他预先认出某人将会有信心」而已,那么这种拣选是冒牌货,其实根本不能算是拣选。有些阿民念主义者顺著他们的观念推演出下列各种教义:「人能接受神的救恩,也能拒绝神的救恩」;「如果他接受了神的救恩,也还有再次堕落的可能」;「信徒离世的那一刻才是神颁布拣选谕旨*的时候,好像他直到那时候才能确定得救」。
神不只拣选人类,也照样拣选天使,因为他们也是神创造的一部分,并且在神的管理之下。有些天使是圣洁的,快乐的,但是有些是犯罪的,忧愁的。我们既然相信在人间有预定,照样也相信在天使中也有预定。圣经提到「拣选的天使」(提前五21)和「圣天使」(可八38)与犯罪的天使和魔鬼相对,可以证实这种说法。相关的经文还有:「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彼後二4);「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廿五41);「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犹6);「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他的使者去争战」(启十二7)。我们读了这些经文,就知道达布尼*说的没错:「在灵界也有两种等级:有圣洁的天使,也有犯罪的天使;有基督的仆役,也有撒但的仆役。他们受造时都圣洁而快乐,以天庭为居所,因为神的圣洁与善良足以证明他绝不能造出罪恶的受造之物。罪恶的天使是因为犯罪而自愿放弃他的地位,永远被逐出天堂与圣洁之外。那些守住本位的天使是神拣选的,他们圣洁与蒙福的地位永远确定。」【注五】
保罗并不打算解释「神既然公义,怎么可能『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撇下谁就撇下谁』呢?」。反对者质问:「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意思是「神怎么可以责备那些因著未蒙他怜悯,所以也就无法得救的人?」),保罗只是将这整件事归於神的至高主权,说:「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么?」(罗九19-21)。(要注意保罗在这里说的,不是从不同种类的泥造出不同的器皿,而是「从一团泥里」造出不同的器皿,这个贵重,那个卑贱)。保罗没有把神从他的宝座上拉下来,受我们人的质询与审问。他奥秘的旨意,除非神愿意指示,否则人不能解释。天使也想察看,却是战竞。当保罗说了这话以後,就好像伸手禁止我们再往前多走一步。阿民念主义假设「神给每个人足够的恩典,所以各人受赏受罚,完全看他是否善用他所得到的恩典」,如果这个假设正确,那么就没有难题需要解明了。
其它的经文根据:
「他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帖後二13)
「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廿四24)
「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四方,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太廿四31)
「若不是主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只是为主的选民,他将那日子减少了。」(可十三20)
「被神所爱的弟兄阿,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帖前一4)
「唯有蒙拣选的人得著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十一7)
「我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提前五21)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罗八33)
「神的回话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如今也是这样,照著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罗十一4-5)
「所以我为选民凡事忍耐。」(提後二10)
「神的仆人,耶稣基督的使徒保罗,凭著神选民的信心」(多一1)
「耶稣基督的使徒彼得,写信给被拣选的人。」(彼前一1)
「在巴比伦与你们同蒙拣选的教会问你们安。」(彼前五13)
「唯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彼前二9)
「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藉著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帖前五9)
「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神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
「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约十七9)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约六37)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约六65)
「我这话不是指著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约十三18)
「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十五16)
「他所拣选雅各的子孙哪!」(诗一○五6)
「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罗九23)
(也请参考本章已经引用的经文:弗一4- 5;罗九11-13;八29-30等)。
#小标=注:
【注一】Pamphlet, Election, p.10.
【注二】Warfield, Biblical Doctrine, p.50.
【注三】Cunningham, Historical Theology, II, p.398.
【注四】同上,p.467.
【注五】Dabney, Systematic Theology, p.230.
三、理性的证明
如果人承认「完全无能无力」或「原罪」的教义,就得承认「无条件拣选」的教义,因为我们可以按著逻辑从「人完全无能无力」推演出「神无条件拣选」。如果我们从圣经的教导和自己的经验知道:「人类生来就在罪恶败坏中,完全不能靠自己得救,更没有权利要求神拯救他」,那么任何人得救,一定是因为神拣选了他,使他成为神施恩的对象。神爱堕落的人类,并且以实际的行动表现这爱,於是拣选无数的人得救」,并且预备了一位救主,使他作得救之人的领袖与代表,承担他们的罪恶,代偿他们的罪债,为他们取得救恩。圣经总是将拣选的谕旨归因於神的爱,圣经也总是不厌其烦地把我们的眼目从谕旨本身转移到谕旨後面的动机。人得救只有一个原因,就是神的慈爱与恩典,而且这慈爱与恩典是我们不配得的。加尔文主义用最诚实的态度将这道理讲得最完整。
救恩实在是神的恩典,而这特点藉著个人蒙拣选可以看得最清楚。那些宣称救恩完全出於神的恩典,却又否定拣选论的人,是立场前後不一致。受圣灵默示的圣经作者用尽各种办法表明一件事,就是:「神拣选人完全是出於神的至高主权,是根据他无条件的爱,并且刻意要在人与天使面前显出这恩典与慈爱」」。
神既然统管全宇宙,并且审判全宇宙,就可以照自己的意思来对待有罪的世人。他有充分的理由赦免一些人,定另外一些人的罪。既然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神就有权利「要怜悯谁就怜悯谁」。人得救不在乎那定意的,不在乎那奔跑的,乃在乎施怜悯的神。至於为什么有人得救,而且是这人得救,而不是那人得救,这只有在那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神那里才能找到答案。正因为这样,所以神才在创造世界以前,拣选那些承受永恒的福气为基业的人。圣经作者特别强调这点,好让每一个信徒都确实知道,神在万古以先就特别拣选他,而且他现在每天的生活,就是在完成神从创世以来为他所安排的伟大计划。
「永恒且无条件的拣选」(eternal and unconditional election)这个教义有时候被称为改革宗信仰的「核心」。它用在救赎上,就强调「神的至高主权与恩典」,阿民念主义则强调「人的信心与顺服的工夫」。加尔文主义认为「神独自拣选那些日後会成为天国後嗣的人,就是那些他要分享他丰富荣耀的人」,阿民念主义则认为「归根究柢来说,人是否会成为天国後嗣,最後是人决定的」。这说法至少有一个毛病,就是不够谦卑。
或许有人会问:「神为什么救这些人,不救那些人?」。这是神旨意的奥秘。在每个人都不配接受救恩的情况下,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甲接受救恩,乙不接受救恩」。神为什么愿意给我们恩典,拣选我们?这只能使我们敬畏,令我们惊讶。我们无论是里面的性格或是外在的行为,显然没有丝毫可以吸引神垂顾爱怜的地方,因为我们死在罪恶过犯之中,本为可怒之子,与别人一样(弗二1-3)。我们只有赞叹,惊异,与保罗一起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罗十一33)。更奇妙的不是「神的慈爱与公义无限无量,却没有拣选全部有罪的人类得救」,而是「神的慈爱与公义无限无量,却居然会要拣选人」。其实哪怕神只拣选一个罪人,也足够让我们百思不解了。我们只要想到罪恶多么可恶,应该要受何等的刑罚,再想到神是多么圣洁,多么恨恶罪恶,就要惊讶那么圣洁的神居然愿意去救一个罪人!更何况神没有拯救所有的人,不是因为他不愿意,而是因为一个我们还不能完全解释清楚的理由,使得神如果拯救所有的人就违反神完全的公义。
有人反对这种看法,因为他们断定「神如果这样作,就是任性、霸道、不讲理」。其实这件事是一个奥秘,他们断定神不讲道理,其实他们才是不讲道理,因为他们根本是在说一件超过人类所能理解的事。至於神为什么拯救特定的人,放弃其余的人,一定有神的理由,只是神没有把这个理由启示给我们罢了。「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但四35)。神确实是「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某些人成为他的後嗣(弗一5),但这并不代表神拣选人或遗弃人是没有理由的。如果一群叛军被剿平,王下令他们每十个人中要挑一个人出来杀掉,那么这个人被杀是有原因的,只是这原因不是这个人决定的。神当然有最好的理由拣选这个人、放弃那个人,只是神没有告诉我们那理由是什么。
『至高在天全能神,
岂不能随意施恩?
选此得生,任彼沈沦,
仍显其公义与慈仁!
世人岂可向神强嘴,
说造他的主不算公平?
主言一发,如同雷电,
足使大千世界化灰烬。
我的心哪!真理如果如此光明,
竟然使你眼花撩乱,
神所启示的话语你仍要听从,
且要等候他的审判大日来临』【注一】
#小标=注:
【注一】Quoted by Ness, Antidote Against Arminanism, p.34.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一、内容叙述
拣选论应该可以看成是预定论在一个特别领域上的应用。我们探讨预定论,如果把范围缩小到「和罪人得救有关」的事,预定论就成为拣选论了。既然圣经主要在谈罪人得救赎的事,所以拣选论当然特别醒目。预定论探讨的重点,拣选论也探讨;而且神既然是一位无限的、有道德的、有位格的神,所以神的拣选*(Election)就是「神在决定救恩要向谁施行时,神的意志所作的永恒、绝对、不变、而有效的决定」。而拣选论最常被强调的部份就是它绝对的至高无上主权。
改革宗信仰一向认定宇宙中有一个永恒的神圣谕旨*;人类彼此的差别还没有显出来,善恶功过还没有作出来,这谕旨*就把人分成两大类:一类人得永生,另一类人受永死。这谕旨指明那些在亚当里堕落的人,神对他们有什么计划。他们因为亚当堕落而有罪、败坏;他们整个人的动机都错了,无法靠自己作成救恩。他们失去了求神怜悯的权利,神本来可按著他们的悖逆使他们全都与与堕落的天使一样受刑(来二16),但是神没有这样作,反而从他们中间拣选一批人,把这批人从这罪恶中拯救出来,带他们进入蒙福与圣洁的境界。没有蒙拣选的人则仍旧在他们先前的败坏中,他们被定罪是因为自己的罪孽。他们受刑决不冤枉,因为神不是只把他们当成「人」来处置,也是把他们当成「罪人」来处置。
〈西敏信条〉对「无条件的拣选*(Unconditional Election)」是这样说的:
按照神的谕旨,为了彰显神的荣耀,有些人和天使被神选定得永生,其余的人和天使被预定受永死。人和天使如此被选定或预定,都是出於神特定(个别)又确定(不可改变)的计划;而且他们的数目是确定的,既不可增,又不可减。
这些蒙神选定得生命的人,是神从创立世界以前,按照他永远与不变的目的,也按照他奥秘的计划与美意,在基督里拣选的,使他们可以得到永远的荣耀。此选定完全是出於神白白的恩惠与慈爱,并不是根据神预见他们的信心、善行,也不是根据(神预见)他们在信仰与善行上的坚持,或(根据)受造界其它任何事物,作为神选定的条件或原因,总之这都是要使他荣耀的恩惠得著称赞。
神既然指定蒙召者得荣耀,他便藉著自己永远与最自由的旨意,预先安排好达到此目的的一切手段。因此,蒙选召者虽在亚当里堕落了,却被基督所救赎──藉著圣灵的工作,在适当的时候,呼召他们对基督生发有效的信心,并使他们被称为义,成为神的儿女,成圣,因信蒙神能力保守以致得救──这一切恩惠只临到蒙拣选的人。至於其它的人,神乃是按照他自己的意思,根据他那不可测的计画,随心所欲地施予或保留其恩惠,为了彰显他在受造者身上的至高权能,他就乐意放弃他们,并指定他们为自己的罪受羞、遭忿怒,使他荣耀的公义得著称赞。【注一】
我们必须清楚了解拣选论,因为我们对拣选的看法会决定我们对神、对人、对世界、与对救赎的看法。加尔文说得好:
除非我们认识这永恒的拣选,否则我们就永远不能心悦诚服地说:「我们得救是因为神白白的恩典」。所谓「永恒的拣选」,意思是说「神并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地赐下得救的盼望给所有的人,而是只给一些人,没有给另外一些人,使人们明白得救是他的恩典」。如果有人忽略这个原则,势必会使注意力从神的荣耀转移到别的地方,并且逐渐失去真实的谦卑」【注二】。
加尔文承认,有些人对拣选论很困惑,因为「他们认为没有什么事比『全体人类中有些人被预定得救,其他人被预定灭亡』更不合理了。」
改革宗神学家不但从圣经归纳出拣选的教义,也把这个拣选的原则应用在他们生活中,并且不是东拼西凑,而是首尾一贯地解释他们真正在他们周围的人身上看见并感受到的属灵经验。只有神的心意,或者乾脆说只有预定论,才能解明善与恶,圣徒与罪人的区别。
#小标=注:
【注一】〈西敏信条〉三章3-7节
【注二】《基督教要义》,卷三,廿一章1节
二、经文根据
我们讨论这问题,首先要问这是不是圣经的教导。我们先看保罗在以弗所书说的一段话:「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面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自己旨意所喜悦里,预定我们藉著耶稣基督得儿子里名份」(一4-5),保罗在罗马书八29-30也说到从永恒的这端贯穿到那端,神所行的一连串宝贵的救赎作为:「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预知」、「预定」、「呼召」、「称义」、「得荣耀」,这些神的作为都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只要有了其中一个,原则上其他的也必然随著来。保罗在这节经文中用的都是「过去时态」(past tense),因为在神来说,原则上他的计划才刚拟定,随即执行,也必然成全。华腓德博士说:「这五个环扣在一起,构成一个牢固的锁练,一切被神的恩典分别出来的人,都会藉著他的恩典一步一步被带领,至终进入荣耀的大结局,照著神的应许模成神独生子的形像。是『拣选』使这一切发生,因为『神预先所知道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注一】
圣经告诉我们,拣选是过去发生的事,和个人的善行无关,完全出於神的至高主权。「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为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九11-12)。如果拣选论错了,那么我们大可请问,使徒保罗讲这段话要表达什么东西?华腓德说:
我们已经清楚晓得,因著神的至高主权,以撒被接纳、以实玛利被遗弃、雅各被拣选、以扫被遗弃,这些都在他们还没有出生,善恶还没有作出之前就发生了。这段话很明显告诉我们,得救的事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乃在乎发怜悯的神,他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圣经用很尖锐的笔法要我们把神看成是窑匠,他手所作的器皿都有他的安排,好使神在他们身上可以完成他的旨意。我们可以保证,就著人类语言所能表达的范围,我们找不到比这更适当的话,教导人明白预定论最高深的部份。【注二】
就算我们只有保罗这一段话,那也够了;保罗这段话够清楚,使我们不得不承认,拣选论在圣经中确实有一席之地。而当我们参考〈西敏信条〉所引用的经文时,就发现拣选论有大量的圣经证据。如果我们承认圣经是神所默示,是众使徒与众先知在圣灵引导下写成的,没有谬误,那么保罗这段经文就已经足以证明了。这样看来,我们如果遵循圣经无可辩驳的见证,就必须承认:「拣选论,或称预定论,是不变的真理」。如果我们要对神的计划有一个全盘的了解,就必须接受预定论。所有的基督徒总得相信某种拣选论;虽然圣经并没有明说拣选的细节,但是圣经清楚告诉我们确实有拣选,这是一个摆在我们眼前的事实。
基督向门徒清楚宣告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乃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约十五16)。基督这样说,是表明「神的拣选」先发生,是原因,「人的拣选」後发生,是结果。但是阿民念主义滥用神的恩典,认为得救是人的拣选。这样说是次序颠倒,把人的拣选说成是最首要,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圣经没有一次说过,神预见受造物的行为,就按著他所预见的,仔细调整他拣选的计画。神的旨意决不被受造物的意志影响。
保罗对这拣选的至高主权有清楚的教导。他说:「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又说「基督为罪人死」(罗五6)。我们从这两段话清楚看到,神向我们施慈爱,不是因为我们好,而是因为我们虽然坏,他仍然拣选我们。是神「拣选人,使那人与自己亲近」(诗六五4)。阿民念主义把这个拣选的主权从神的手中拿走,放到人的手中。任何信仰体系,如果是把「神的拣选」换成「人的拣选」,就还没有达到圣经教导的标准。
在以色列远离神的黑暗时期,何以有些人与其他人有区别,又为什么有一批余剩的民被保守,原因就在这拣选之道;其实这道理在别的时期也是一样。「但我在以色列中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与巴力亲嘴的」(王上十九18)。这七千人并不是靠自己的能力站立得稳。圣经明说,神为自己保守那七千人,他们才得以成为余民。
神为了他选民的缘故掌管整个历史的演变(可十三20)。他们是「世上的光」,也是「世上的盐」。至少在世界历史中他们是少数,却有多人因他们蒙福。神因为约瑟赐福波提乏全家,又肯为十个义人的缘故不毁灭所多玛城。他们被神拣选,自然也包括被拣选可以听福音蒙恩,因为如果这件事被漏掉,拣选的最大目标就难以达成。其实神拣选他们,是要他们得著永生所包含的一切福气。
除了一个人被拣选得生命外,还有所谓「整国拣选」(national election),就是神预定某些民族与群体先知道信仰的真正内容,并且在外在环境上也特别有机会接触福音。神显然拣选了某些国家,使他们比其他国家先拥有更大的属灵祝福与地上的祝福。犹太人、欧洲部份国家,以及美国都是这种「整国拣选」的好例子。
整本旧约多次提到犹太人是神的选民。「在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摩三2);「别国他都没有这样待过,至於他的典章,他们向来没有知道。」(诗一四七20);「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七6)。犹太人被神拣选,并不是因为他们自己有什么功劳,也不是因为他们看起来比较尊贵,以致感动了神,使神拣选他们高过其他民族之上。「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於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王法老的手」(申七7-8);「耶和华但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他们的後裔就是你们,像今日一样。」(十15)。如果我们把以色列人蒙神拣选的尊荣和其他民族所受的待遇相比,就会深深体会以色列人被神拣选,完全因为神的爱。以色列人本身并没有丝毫功劳配得神的拣选。
当圣灵禁止保罗在亚细亚省传福音时,他在异象中看见有一个欧洲人在海的那边招呼说:「请你过到马其顿来帮助我们」。这样一来,世界的这半边因为神的至高主权就无法先听到福音,另半边则得了先听福音的特权。如果当时这呼声来自印度海岸,也许今天欧美的文明程度还比不上西藏居民呢!神以他至高的主权施行拣选,使福音往西传到欧洲、美洲,而东、北、南方的人则仍在黑暗里。我们也找不到理由为什么是亚伯拉罕的後裔蒙拣选,而不是埃及人或亚述人的後裔被拣选。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耶稣降生时,英美二国还完全没有开化,後来却拥有那么丰富而重要的属灵特权,并且将福音广传。世上各国对不同的宗教在先天上就有不同的距离,有的国家本来就和某种宗教比较接近,他们的国民要认识这宗教也比较方便。为什么会有这种种的差异?我们只能说神的美意本是如此。
圣经所还说到第三种拣选,就是神拣选人得到外在的蒙恩管道*(Means of Grace),例如听福音、读圣经、认识基督徒,并且分享福音带来的文明成果等。没有人能说他要在哪个特定的时候出生;生在哪个特定的国家;作白种人,还是作其他肤色的人。有的孩子生来富贵,身体强健,又享尊荣。有的孩子生於贫困之家,无尊荣。有的孩子居住的地方蒙神眷顾,家庭也已经基督化,在福音真光的一切祝福中长大。有的父母身在罪中,又挥霍无度,完全没有受到基督教信仰的影响。这一切的环境都是神以他的至高主权决定的。当然没有人能断定孩子自己有什么功德,使他们得到神特别的恩典,而与别人不同。
进一步说,神原本可以把我们造成牛马,却按他自己的形像把我造成人,这不是神自己决定的吗?如果一只牲畜因为它不会讲话而怪神不公平,我们有谁会点头附和呢?这一切都是神以他的至高主权施行护理的大能,与人的拣选无关。「阿民念主义试图要把上述这些事与他们对神至高主权的认识加以调和,但是他们对神的至高主权其实认识不清,错误百出。他们提出普恩论(universal grace)与普救论(universal redemption)这些不合圣经的说法作为调和,但往往连他们自己也不满意这样的解释;他们最後终於承认这事是奥秘,不能解释,只能说这是神的至高主权与神不可测的旨意所造成的。」【注三】
我们或许还可再提第四种拣选,就是某人适合某种职业。这人有特别的天赋作政治家,那人则有特别的天赋作医生、律师、或音乐家、艺术家。有人天生比较漂亮、聪明,或者性格比较好。以上四种拣选原则上都一样。阿民念主义承认第二、第三、第四种拣选,却否认第一种拣选,其实真正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每一种拣选都是「神给了这人一些东西,却没有给那人这些东西」。无论是世上的普遍现象,还是我们的日常经验,都显示神赐福给我们是出於神的至高主权,没有任何条件,也与我们过去的功劳或行为无关。我们如果蒙受神特别的恩典,只应该感谢;如果没有蒙受神的恩典,也没有抱怨的理由。至於「为什么这个人被摆在一个环境,使他信而得救,那个人却没有」,这实在是一个奥秘。我们不能解释神的安排,但是我们确实知道审判全地的主必行公义。等到我们的知识达到完全的那一天,我们就会看见他作每一件事都有充分的理由。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普遍来说,一个人的外在环境确实会决定他的命运」。至少没有机会听到福音的人,就没有机会得救。甘宁汉有段话说得好:「在神治理世界的法则中,『享受外在的特权』,或说『拥有恩典的管道』,与『信心和救恩』之间总是有关系的。从这角度来看,没有『恩典的管道』就得不到『救恩』。我们根据整本圣经的主旨可以放心地说,如果神按著他的至高主权没有使这人享受『恩典的管道』,他就没有赐给这人信而得救的机会与能力。所谓『恩典的管道』,就是指『接触那唯一得救之道的机会』。」【注四】
加尔文主义者坚信,神与人的关系有集体的一面,也有个别的一面。神不但把全人类当成一个整体看待,也对那些真实得救的人有个别的带领。他拣选某些特定的人得永生,也使他们拥有一切得永生所必经的管道。他们承认圣经有些地方只提到神拣选整个国家,或是拣选一批人,使他们在外在的事物上享受特殊的权利,但是他们坚信圣经还有许多地方单单教导我们,神拣选特定的个人得永生。
当然,有人根本不承认有拣选这回事。他们一看到「拣选」两个字,就好像碰到一个刚从黑暗阴影冒出来的可怕东西,好像从来没见过。但是单单在新约圣经里,有好几个字都有「拣选」的意思,例如Eklektos, ekloga, eklego(elect, election, choose),这些字出现了四十七次或四十八次之多〔可参阅《杨氏经文汇编》(Young's Analytical Concordance)〕。有人承认圣经有这个字,却企图冲淡这个字的意思。他们说他们相信一种「有条件的拣选」,认为「神因为预见某人有信心,会听从福音,所以拣选那人」。当然这种讲法绝对不是一般人对「拣选」的概念,而是把「拣选某人得救」冲淡成「认出某人会得救」或「预言某人会得救」了。
如果神是依据「人是否相信」与「人是否听从福音」来拣选人,那么神就是留意专门拣选一种人,而这种人被神拣选,是因为神预见他们会「自己拣选自己」;这说法其实是不信的人对我们的嘲讽。在阿民念主义的思想体系里,拣选已经变成一个空洞的名词,意思暗昧不明,只会使这题目的讨论更迷糊,更混乱。如果神的拣选只是「他预先认出某人将会有信心」而已,那么这种拣选是冒牌货,其实根本不能算是拣选。有些阿民念主义者顺著他们的观念推演出下列各种教义:「人能接受神的救恩,也能拒绝神的救恩」;「如果他接受了神的救恩,也还有再次堕落的可能」;「信徒离世的那一刻才是神颁布拣选谕旨*的时候,好像他直到那时候才能确定得救」。
神不只拣选人类,也照样拣选天使,因为他们也是神创造的一部分,并且在神的管理之下。有些天使是圣洁的,快乐的,但是有些是犯罪的,忧愁的。我们既然相信在人间有预定,照样也相信在天使中也有预定。圣经提到「拣选的天使」(提前五21)和「圣天使」(可八38)与犯罪的天使和魔鬼相对,可以证实这种说法。相关的经文还有:「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彼後二4);「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廿五41);「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犹6);「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他的使者去争战」(启十二7)。我们读了这些经文,就知道达布尼*说的没错:「在灵界也有两种等级:有圣洁的天使,也有犯罪的天使;有基督的仆役,也有撒但的仆役。他们受造时都圣洁而快乐,以天庭为居所,因为神的圣洁与善良足以证明他绝不能造出罪恶的受造之物。罪恶的天使是因为犯罪而自愿放弃他的地位,永远被逐出天堂与圣洁之外。那些守住本位的天使是神拣选的,他们圣洁与蒙福的地位永远确定。」【注五】
保罗并不打算解释「神既然公义,怎么可能『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撇下谁就撇下谁』呢?」。反对者质问:「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意思是「神怎么可以责备那些因著未蒙他怜悯,所以也就无法得救的人?」),保罗只是将这整件事归於神的至高主权,说:「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么?」(罗九19-21)。(要注意保罗在这里说的,不是从不同种类的泥造出不同的器皿,而是「从一团泥里」造出不同的器皿,这个贵重,那个卑贱)。保罗没有把神从他的宝座上拉下来,受我们人的质询与审问。他奥秘的旨意,除非神愿意指示,否则人不能解释。天使也想察看,却是战竞。当保罗说了这话以後,就好像伸手禁止我们再往前多走一步。阿民念主义假设「神给每个人足够的恩典,所以各人受赏受罚,完全看他是否善用他所得到的恩典」,如果这个假设正确,那么就没有难题需要解明了。
其它的经文根据:
「他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帖後二13)
「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廿四24)
「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四方,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太廿四31)
「若不是主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只是为主的选民,他将那日子减少了。」(可十三20)
「被神所爱的弟兄阿,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帖前一4)
「唯有蒙拣选的人得著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十一7)
「我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提前五21)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罗八33)
「神的回话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如今也是这样,照著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罗十一4-5)
「所以我为选民凡事忍耐。」(提後二10)
「神的仆人,耶稣基督的使徒保罗,凭著神选民的信心」(多一1)
「耶稣基督的使徒彼得,写信给被拣选的人。」(彼前一1)
「在巴比伦与你们同蒙拣选的教会问你们安。」(彼前五13)
「唯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彼前二9)
「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藉著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帖前五9)
「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神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
「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约十七9)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约六37)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约六65)
「我这话不是指著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约十三18)
「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十五16)
「他所拣选雅各的子孙哪!」(诗一○五6)
「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罗九23)
(也请参考本章已经引用的经文:弗一4- 5;罗九11-13;八29-30等)。
#小标=注:
【注一】Pamphlet, Election, p.10.
【注二】Warfield, Biblical Doctrine, p.50.
【注三】Cunningham, Historical Theology, II, p.398.
【注四】同上,p.467.
【注五】Dabney, Systematic Theology, p.230.
三、理性的证明
如果人承认「完全无能无力」或「原罪」的教义,就得承认「无条件拣选」的教义,因为我们可以按著逻辑从「人完全无能无力」推演出「神无条件拣选」。如果我们从圣经的教导和自己的经验知道:「人类生来就在罪恶败坏中,完全不能靠自己得救,更没有权利要求神拯救他」,那么任何人得救,一定是因为神拣选了他,使他成为神施恩的对象。神爱堕落的人类,并且以实际的行动表现这爱,於是拣选无数的人得救」,并且预备了一位救主,使他作得救之人的领袖与代表,承担他们的罪恶,代偿他们的罪债,为他们取得救恩。圣经总是将拣选的谕旨归因於神的爱,圣经也总是不厌其烦地把我们的眼目从谕旨本身转移到谕旨後面的动机。人得救只有一个原因,就是神的慈爱与恩典,而且这慈爱与恩典是我们不配得的。加尔文主义用最诚实的态度将这道理讲得最完整。
救恩实在是神的恩典,而这特点藉著个人蒙拣选可以看得最清楚。那些宣称救恩完全出於神的恩典,却又否定拣选论的人,是立场前後不一致。受圣灵默示的圣经作者用尽各种办法表明一件事,就是:「神拣选人完全是出於神的至高主权,是根据他无条件的爱,并且刻意要在人与天使面前显出这恩典与慈爱」」。
神既然统管全宇宙,并且审判全宇宙,就可以照自己的意思来对待有罪的世人。他有充分的理由赦免一些人,定另外一些人的罪。既然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神就有权利「要怜悯谁就怜悯谁」。人得救不在乎那定意的,不在乎那奔跑的,乃在乎施怜悯的神。至於为什么有人得救,而且是这人得救,而不是那人得救,这只有在那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神那里才能找到答案。正因为这样,所以神才在创造世界以前,拣选那些承受永恒的福气为基业的人。圣经作者特别强调这点,好让每一个信徒都确实知道,神在万古以先就特别拣选他,而且他现在每天的生活,就是在完成神从创世以来为他所安排的伟大计划。
「永恒且无条件的拣选」(eternal and unconditional election)这个教义有时候被称为改革宗信仰的「核心」。它用在救赎上,就强调「神的至高主权与恩典」,阿民念主义则强调「人的信心与顺服的工夫」。加尔文主义认为「神独自拣选那些日後会成为天国後嗣的人,就是那些他要分享他丰富荣耀的人」,阿民念主义则认为「归根究柢来说,人是否会成为天国後嗣,最後是人决定的」。这说法至少有一个毛病,就是不够谦卑。
或许有人会问:「神为什么救这些人,不救那些人?」。这是神旨意的奥秘。在每个人都不配接受救恩的情况下,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甲接受救恩,乙不接受救恩」。神为什么愿意给我们恩典,拣选我们?这只能使我们敬畏,令我们惊讶。我们无论是里面的性格或是外在的行为,显然没有丝毫可以吸引神垂顾爱怜的地方,因为我们死在罪恶过犯之中,本为可怒之子,与别人一样(弗二1-3)。我们只有赞叹,惊异,与保罗一起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罗十一33)。更奇妙的不是「神的慈爱与公义无限无量,却没有拣选全部有罪的人类得救」,而是「神的慈爱与公义无限无量,却居然会要拣选人」。其实哪怕神只拣选一个罪人,也足够让我们百思不解了。我们只要想到罪恶多么可恶,应该要受何等的刑罚,再想到神是多么圣洁,多么恨恶罪恶,就要惊讶那么圣洁的神居然愿意去救一个罪人!更何况神没有拯救所有的人,不是因为他不愿意,而是因为一个我们还不能完全解释清楚的理由,使得神如果拯救所有的人就违反神完全的公义。
有人反对这种看法,因为他们断定「神如果这样作,就是任性、霸道、不讲理」。其实这件事是一个奥秘,他们断定神不讲道理,其实他们才是不讲道理,因为他们根本是在说一件超过人类所能理解的事。至於神为什么拯救特定的人,放弃其余的人,一定有神的理由,只是神没有把这个理由启示给我们罢了。「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但四35)。神确实是「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某些人成为他的後嗣(弗一5),但这并不代表神拣选人或遗弃人是没有理由的。如果一群叛军被剿平,王下令他们每十个人中要挑一个人出来杀掉,那么这个人被杀是有原因的,只是这原因不是这个人决定的。神当然有最好的理由拣选这个人、放弃那个人,只是神没有告诉我们那理由是什么。
『至高在天全能神,
岂不能随意施恩?
选此得生,任彼沈沦,
仍显其公义与慈仁!
世人岂可向神强嘴,
说造他的主不算公平?
主言一发,如同雷电,
足使大千世界化灰烬。
我的心哪!真理如果如此光明,
竟然使你眼花撩乱,
神所启示的话语你仍要听从,
且要等候他的审判大日来临』【注一】
#小标=注:
【注一】Quoted by Ness, Antidote Against Arminanism, p.34.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