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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如果你在寻求信仰,一定问问自己为什么?一般你只需要吃饱,穿暖就好,何必自寻烦恼?

如果你看到别人信或不信,一定问问自己,他的生命是否可以为我的榜样?

如果你看到别人用圣经章节辩论,一定要问问自己:作者是否已有预设立场?引用只是用来为辩论寻求证据?

路加福音第九章:

9:51 耶 稣 被 接 上 升 的 日 子 将 到 , 他 就 定 意 向 耶 路 撒 冷 去 ,
9:52 便 打 发 使 者 在 他 前 头 走 。 他 们 到 了 撒 玛 利 亚 的 一 个 村 庄 , 要 为 他 预 备 。
9:53 那 里 的 人 不 接 待 他 , 因 他 面 向 耶 路 撒 冷 去 。
9:54 他 的 门 徒 , 雅 各 , 约 翰 , 看 见 了 , 就 说 , 主 阿 , 你 要 我 们 吩 咐 火 从 天 上 降 下 来 , 烧 灭 他 们 , 像 以 利 亚 所 作 的 吗 ( 有 古 卷 无 像 以 利 亚 所 作 的 数 字 ) ?
9:55 耶 稣 转 身 责 备 两 个 门 徒 说 , 你 们 的 心 如 何 , 你 们 并 不 知 道 。
9:56 人 子 来 不 是 要 灭 人 的 性 命 ( 性 命 或 作 灵 魂 。 下 同 。 ) , 是 要 救 人 的 性 命 。 说 着 就 往 别 的 村 庄 去 了 ( 有 古 卷 只 有 五 十 五 节 首 句 , 五 十 六 节 末 句 。 ) 。
9:57 他 们 走 路 的 时 候 , 有 一 人 对 耶 稣 说 你 无 论 往 哪 里 去 , 我 要 跟 从 你 。
9:58 耶 稣 说 , 狐 狸 有 洞 , 天 空 的 飞 鸟 有 窝 , 只 是 人 子 没 有 枕 头 的 地 方 。
9:59 又 对 一 个 人 说 , 跟 从 我 来 , 那 人 说 , 主 , 容 我 先 回 去 埋 葬 我 的 父 亲 。
9:60 耶 稣 说 , 任 凭 死 人 埋 葬 他 们 的 死 人 。 你 只 管 去 传 扬 神 国 的 道 。
9:61 又 有 一 人 说 , 主 , 我 要 跟 从 你 。 但 容 我 先 去 辞 别 我 家 里 的 人 。
9:62 耶 稣 说 , 手 扶 着 犁 向 后 看 的 , 不 配 进 神 的 国 。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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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拾英 / 心灵感悟 / 刚刚看了一篇文章,更难以理解某些同胞,是如何接受这些的?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根据盖勒普民意调查,大约三分之一的美国人属于原教旨的基督徒。原
    教旨主义对当今美国的政治、社会生活有重大的影响,使得美国政客们至少
    在表面上纷纷投向原教旨派。比如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乔治·W·布什,如果
    我们相信他的见证,他就是一位原教旨主义者。面对着复杂的社会问题,许
    多政客也将回归《圣经》当成了灵丹妙药。不少议员相信,如果在教室悬挂
    摩西十诫,就能防止一再发生的校园枪击案。今年2月,佐治亚州的州议员
    Judy Poag提出一项议案,要求该州的公立学校悬挂十诫,否则将受到经济
    制裁。3月,肯塔基州议会通过一项议案,要求公立学校讲授基督教教义并
    悬挂十诫。这种趋势并不仅仅限于州这一级。早在1998年4月,美国参议院就
    一致通过一项非约束性决议,呼吁在政府建筑物悬挂十诫。去年6月17日,美国
    众议院以248票对180票在未成年人犯罪法案中附加了一条“十诫保护法修正案”,
    如果获总统签署,将允许美国公立学校、法庭和公共建筑物悬挂十诫。这些
    法案如果生效并被控告,肯定会被最高法院判为违宪。它们明显地违背了宪
    法第一修正案的政教分离原则。这些参议员、众议员大部分是律师,精通宪
    法的解释,不可能不知道其违宪。他们的所作所为,明显地违反了效忠宪法
    的誓言。

    一般人听到摩西十诫,首先想到的是“不许杀人”、“不许奸淫”、
    “不许偷盗”、“不许作假证陷害人”等几条在人类所有文明社会都共同奉
    行的法律、道德准则。但是十诫的内容并不仅仅限于此。作为可能在三千多
    年前就已出现,实施于一个落后部落的法令,根据现代社会的标准,是非常
    野蛮的,甚至称之为憎恨说教也不为过。十诫的头三条,全是要求人们信仰
    耶和华,“除了耶和华,不许拜别神”、“不许制造和崇拜偶像”、“不许
    妄称耶和华名”,如果违背,一律处死:

    “祭祀别神,不单单祭祀耶和华的,那人必要灭绝。”(出22:20)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儿女,或是你怀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
    朋友,若暗中引诱你,说,我们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
    是你四围列国的神。无论是离你近,离你远,从地这边到地那边的神;你不
    可依从他,也不可听从他,眼不可顾惜他。你不可怜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总要杀他。你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要用石头打死他,因为
    他想要勾引你离开那领你出埃及地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的神。”(申13:6)

    “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
    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利24:16)

    这些法令要是真施行起来,一切无神论者、佛教徒、道教徒、回教徒等
    等,都该被赶尽杀绝。十诫的第四条,是要求遵守犹太人的习俗,“须守安
    息日为圣日”,即禁止在星期天做任何工作,违反者也是处死: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
    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出20:10)

    “六日要作工,但第七日是安息圣日,是向耶和华守为圣的。凡在安息
    日作工的,必要把他治死。”(出31:15)

    第五条“须孝敬父母”,听上去似乎符合中国人的道德观,但是《圣经》
    的原本意思,却是极其残忍的:

    “凡咒骂父母的,总要治死他;他咒骂了父母,他的罪要归到他身上。”
    (利20:9)

    第六条“不许奸淫”,《圣经》的说法也与现代社会观念不尽相同,除
    了禁止乱伦、通奸,还禁止同性恋、兽交,甚至在月经期间同房,违反者也
    一律处死(利20:10-21)。甚至,如果新娘不是处女,就要用石头将她打死
    (申22:21),女人如果在城里被强奸,也要被处死,在城外被强奸的才能被
    饶恕(申22:25)。《圣经》对女性的歧视是显而易见的,在第十诫“不许贪
    恋他人财物”中,就把别人的妻子也当成了与房屋、奴隶、牛驴同样的财物。
    而当《圣经》说不许贪恋别人的奴隶时,显然也是支持奴隶制的。

      以上每一诫,条条都要人杀人。具讽刺意味的是,“十戒”中,却堂而
    皇之列出一条,叫做“不许杀人”。美国众参两院的议员们,原教旨基督徒
    们,要人们遵守的,竟然就是这种惨无人道的戒律!


    “摩西十诫”中那一条条惨无人道的律法,在今天,即使是最虔诚的
    基督徒,也无法一一照办。有基督徒辩解说,因为后来与上帝有了“新约”
    取代“旧约”了,所以就不必再按原文遵循“摩西十诫”。这样的基督徒,
    显然并未认真读《新约》。耶酥在“山上布道”中,已明明白白地告诉信
    徒们,“旧约”中的上帝的律法是永远不可废除,一丁点也不能废除的: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
    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
    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
    国要称为最小的。”(太5: 17)

    而且,耶酥还给“摩西十诫”增添了更为不近人情、更加残忍的内容。
    比如,对“不可奸淫”一条,他如此解释说: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
    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
    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
    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太5: 28)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他作淫妇
    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5: 32)

    这就是说,看见妇女动淫念,妇女离婚,乃至娶了离婚的妇女,都是犯
    了奸淫;如果不把眼睛挖掉,把手砍掉,就该下地狱。

    基督教极力把耶酥打扮成爱的化身,让那些未细读过《圣经》的人觉得,
    即使不承认耶酥是上帝,也该承认他是尽善尽美的圣人。但是,如果我们按
    现代社会的道德标准来衡量福音书中所记载的耶酥言行,却会发现他其实是
    恨的使者:

    “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与父母为敌,害死
    他们。”(太10:21)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
    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
    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4)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
    己的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按:中文通行版的《圣经》
    把“恨”篡改成“爱我胜过爱”,并注明原文作“恨”。为什么要毫无根据
    地篡改?是不是《圣经》中译者也觉得这段话太恐怖了?)

    他搞种族歧视,告诫其门徒不要向外邦人传福音(太10:5)。今天的传
    教士全都违背了其祖师爷的教导。

    他歧视残疾人,宣扬人生病或得残疾是因为有罪(可2:5,约5:8),
    如果天生就有残疾,则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约9:3)

    他非常伪善,一面口口声声教导别人要宽恕(太6:14),一面却又咒
    骂那些不接待其使徒的城镇将在最后审判时遭受大难(太10: 15)。他教导
    别人“要爱你们的仇敌”,而在预感到自己将要被捕时,却吩咐门徒买刀准
    备反抗,发觉打不过,才无可奈何地说“到了这个地步,由他们罢。”(路
    22:36)。

    的确,这位标榜“要爱你们的仇敌”的人自己是毫不宽容的,将与他合不
    来的,都宣布为敌人:“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太12:30);骂不
    信他的人是魔鬼的儿子(约8:44);长篇累牍地攻击、谩骂那些与他信仰
    不同的人:

    “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罢!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阿,怎能逃
    脱地狱的刑罚呢?”(太23:32)

    “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
    里去。”(太25: 41)

    就“地狱”这一点看,新约的恶毒远胜于旧约。在旧约中,耶和华对人
    的最大惩罚,不过是一死。然而,在耶酥看来,将不信他的人处死还不够,
    死后还要让这些人入地狱受永久的惩罚。如果不信他,不管是多么高尚的好
    人,也只有入地狱去受苦(约3:14)。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基督徒,不仅
    要相信地狱的存在,还要相信那些不信基督教的亲人朋友,不管他们是多
    么善良,也都要入地狱受永远的惩罚。这种毫不宽容、灭绝人性的信仰,连
    生性平和的达尔文在自传中也忍不住要骂它一声“可咒诅的”:

    “我很难明白人们怎么能够希望基督教是真实的,因为果真如此的话,
    其经文以明明白白的语言表示了,凡是不信仰基督的人们,其中包括我的父
    亲、兄弟以及几乎一切我的最好的朋友,都要永世受到惩罚。这真是一种可
    咒诅的教义。”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我认为这完全是断章取义,不看背景,只看字面,不深究内涵。例如说你“玩命干活,拼命工作”莫非把命玩,把命拼了吗,更何况有深层意义。至于病和罪,艾滋病性病和性的泛滥无关吗。其他问题希望你能够认真思考
      • 不是别人断章取义。白纸黑字, 是基督徒自己,不敢否定圣经,只能故意歪解,来掩盖自己不合理的一面。自欺欺人, 可怜啊。:)
    • 看看方舟子的语文水平。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方):他歧视残疾人,宣扬人生病或得残疾是因为有罪(可2:5,约5:8),
      如果天生就有残疾,则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约9:3)

      (可2:5-12)耶稣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小子、你的罪赦了。。。。。那人就起来、立刻拿着褥子、当众人面前出去了.以致众人都惊奇、归荣耀与 神说、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
      (约5:8)耶稣对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那人立刻痊愈,就拿起褥子来走了。

      原来耶稣医治了瘫子叫做“歧视残疾人”,知道什么叫做黑白不分吗?这就是例子。

      (方):他搞种族歧视,告诫其门徒不要向外邦人传福音(太10:5)。今天的传
      教士全都违背了其祖师爷的教导。

      这句话只是耶稣当时对门徒的“specific mission”。如果耶稣的使命只是拯救以色列人,叫门徒们不要去外邦人,方舟子现在也用不着化这么大力气用中文反基督教。
      (太28:19)(耶稣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Therefore go and make disciples of all nations, baptizing them 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and of the Son and of the Holy Spirit, 20and teaching them to obey everything I have commanded you. ”(太 24:14)(耶稣说),“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And this gospel of the kingdom will be preached in the whole world as a testimony to all nations, and then the end will come.”

      要不要向外邦人传福音,白纸黑字。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这哥们断章取义的手法用得不赖啊。原来楼主是方舟子的信徒,哈哈。我真后悔还回了他的贴。
        • 开什么玩笑?玷污我等名誉!我是无师的‘有神论’者,不知哪路神仙,经常帮我,还显神迹呢!
          • 你那文章来自<<原教旨基督教是极毒教(上)--“无神论与美国”系列 ·方舟子·>>你既然把方舟子的名字拿掉用自己的名义发,你自己是什么人还不清楚吗?
            • 真没注意谁写的,偶尔看见的,只是把自己不接受的摘录了部分问问而已,文章前面写的那些东西,好像不是我想问的。我现在就问你一句话:
              谁写的不重要,关键是圣经里有没有这些教义?有,我等不用费时间研究!没有,那就是:想了解自己亲自读,不能道听途说!
              • 你问错人了,他也不知道
                • 你开玩笑吧?圣经不了解,怎么成的基督徒?
                  • 你翻番前面的帖子就知道了,不能跟他刨根问底,如果什么问题他不知道了是去google上找,不是去圣经上找
                    • 如是如是.:)
                      • 方舟子的一篇妙文居然让几位无神论或“有神论”者同时兴奋起来。嘿嘿,想不到啊想不到。反驳方舟子的也许大有人在,反驳他的跟班的恐怕就没有了。
                        • 问你呢?到底圣经上有没有这种教义?我正在找冥冥中的神呢!干吗转移话题?如果你真是连圣经都没读过的圣徒,也就不问你了!
            • 告诉你是从文学城看的。
    • 看看方舟子的语文水平(二)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3(方)他非常伪善,一面口口声声教导别人要宽恕(太6:14),一面却又咒
      骂那些不接待其使徒的城镇将在最后审判时遭受大难(太10: 15)。他教导
      别人“要爱你们的仇敌”,而在预感到自己将要被捕时,却吩咐门徒买刀准
      备反抗,发觉打不过,才无可奈何地说“到了这个地步,由他们罢。”(路
      22:36)。

      (方)他伪善,一面教导人要饶恕别人的过犯(太6:14),一面又吩咐
      门徒在传教时不要原谅不愿接待他们的人家(太10:14)。一面教导人不要论断别人,
      一面又自称自己是来判断人的(约8:26)——《关于耶稣的历史真实性问题》


      请问(太10:14)在哪里写着让门徒在传教时不要原谅不愿接待他们的人家了?没读过这句吗“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他的百姓。』(Heb 10:30)”
      耶稣告诉法利赛人说,你们按着外貌判断(审判)人,我却不判断人。即使我判断人,我的判断也是正确的,因为我不是独自一人,而是差我来的父和我在一起。(约8:15-18)
      耶稣这里所讲的并不是禁止犹太法官凭证据证人来判断案子,而是指出定罪的意义来,让人悔改胜于定罪。如同罗马书所说的,“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所以耶稣并不轻易审判一个人,而是叫其知罪悔改。即使耶稣要定人的罪,也是准确的。所以方越看越糊涂。

      末世审判要审所有的人,做得好的,做的不好的都要受审。何来咒骂?

      耶稣被捕前早已言明自己将被捕,福音书记载的很清楚。(太 26:2)你们知道过两天是逾越节,人子将要被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
      (路22:36)所讲的并不是主张暴力。这句话和“打左脸连右脸也一起打”都是一种表征手法。相当于我们中国人常用的一些成语。比如我说有人黑白不分,不是说谁色盲;我们说“胸有成竹”,其实和竹子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说“一毛不拔”也并不是说谁长了很多毛。耶稣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嘱咐自己的门徒要小心保护自己。在门徒企图保护耶稣时,耶稣制止了。和合本22:51中文翻译的不完全,英文是“No more of this!”, “Suffer ye thus far”吕振中版的翻译是“耶稣回答说∶「你们且容许到这地步吧!」”

      4(方)“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
      己的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按:中文通行版的《圣经》
      把“恨”篡改成“爱我胜过爱”,并注明原文作“恨”。为什么要毫无根据
      地篡改?是不是《圣经》中译者也觉得这段话太恐怖了?)

      "Miseo" is the Greek word which is translated “hate” in St. Luke 14:25-26. It has, seated within its roots in Attic Greek, the fundamental sense of "separation" or "exclusion" of one from another -- usually out of a fear of physical or spiritual harm. It doesn't, therefore, include the "psychological sense" of anger or emotional "againstness" that modern English generally situates in the word "hate," but rather describes one's relational orientation towards another. With whom does one associate as opposed to whom one avoids? Put simply, if one is impure -- if one is spiritually sick -- that one is to be avoided.

      5:(方)“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与父母为敌,害死
      他们。”(太10:21)

      如果我们把上下文都拿出来看看,就真相大白了.其实这段话耶稣是指基督徒将要遭受的迫害而不是鼓励暴力.方舟子妙笔生花的技巧真实令人叹服.
      上文:(太10:16-20)
      “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你们要防备人.因为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会、也要在会堂里鞭打你们.并且你们要为我的缘故、被送到诸侯君王面前、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你们被交的时候、不要思虑怎样说话、或说甚么话.到那时候、必赐给你们当说的话。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
      下文:(太10:21)
      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和前面的经文被方舟子掐头去尾,意思就截然不同了.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这位方兄还会自编圣经来揭批,服了
        • 自编??
    • 我的看法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如果你在寻求信仰,一定问问自己为什么?一般你只需要吃饱,穿暖就好,何必自寻烦恼?

      如果你看到别人信或不信,一定问问自己,他的生命是否可以为我的榜样?

      如果你看到别人用圣经章节辩论,一定要问问自己:作者是否已有预设立场?引用只是用来为辩论寻求证据?

      路加福音第九章:

      9:51 耶 稣 被 接 上 升 的 日 子 将 到 , 他 就 定 意 向 耶 路 撒 冷 去 ,
      9:52 便 打 发 使 者 在 他 前 头 走 。 他 们 到 了 撒 玛 利 亚 的 一 个 村 庄 , 要 为 他 预 备 。
      9:53 那 里 的 人 不 接 待 他 , 因 他 面 向 耶 路 撒 冷 去 。
      9:54 他 的 门 徒 , 雅 各 , 约 翰 , 看 见 了 , 就 说 , 主 阿 , 你 要 我 们 吩 咐 火 从 天 上 降 下 来 , 烧 灭 他 们 , 像 以 利 亚 所 作 的 吗 ( 有 古 卷 无 像 以 利 亚 所 作 的 数 字 ) ?
      9:55 耶 稣 转 身 责 备 两 个 门 徒 说 , 你 们 的 心 如 何 , 你 们 并 不 知 道 。
      9:56 人 子 来 不 是 要 灭 人 的 性 命 ( 性 命 或 作 灵 魂 。 下 同 。 ) , 是 要 救 人 的 性 命 。 说 着 就 往 别 的 村 庄 去 了 ( 有 古 卷 只 有 五 十 五 节 首 句 , 五 十 六 节 末 句 。 ) 。
      9:57 他 们 走 路 的 时 候 , 有 一 人 对 耶 稣 说 你 无 论 往 哪 里 去 , 我 要 跟 从 你 。
      9:58 耶 稣 说 , 狐 狸 有 洞 , 天 空 的 飞 鸟 有 窝 , 只 是 人 子 没 有 枕 头 的 地 方 。
      9:59 又 对 一 个 人 说 , 跟 从 我 来 , 那 人 说 , 主 , 容 我 先 回 去 埋 葬 我 的 父 亲 。
      9:60 耶 稣 说 , 任 凭 死 人 埋 葬 他 们 的 死 人 。 你 只 管 去 传 扬 神 国 的 道 。
      9:61 又 有 一 人 说 , 主 , 我 要 跟 从 你 。 但 容 我 先 去 辞 别 我 家 里 的 人 。
      9:62 耶 稣 说 , 手 扶 着 犁 向 后 看 的 , 不 配 进 神 的 国 。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我觉得:世上应该有神灵存在吧,否则,有些事情没法解释!读完你的给的圣经文,理解的意思是:除了主,什么都可以不顾?这是主需要的,是这个意思吗?
        • 我的理解:肉体的归宿是无需挂虑的,精神/灵魂的永恒才是我们不断思考,常常迷惑的。
        • 多说几句
          我的理解

          关于灵魂,有人相信天国,有人相信轮回,本质上都追求永恒。如果你不相信灵魂,那么也就无所谓永恒的存在。

          没有灵魂的肉体,自身的情欲(广义而言)指挥一切,所谓法律,道德 无非使人畏惧,从来没有什么真正的作用,时代变化,法律/道德也跟着改变。其实,如果你不信灵魂,大可不必有什么顾虑,随性而为好了。

          如果你愿意相信灵魂高于肉体, 往往受到很多限制,小到食物,大到。。well, you tell me. 那么为什么仍然有人相信?因为永恒的吸引,也因为它给肉体的生命带来意想不到的益处。

          什么样的益处呢? 圣经里的教导, 爱你的仇敌,不可论断等等,肉体往往抗拒这样的命令,保罗说:"我苦啊",应该就是说肉体的挣扎。只有当你愿意顺服,它的益处才会出现。然而,让肉体顺服至善的灵,不是你我能做到的,所以,保罗也说:因信称义。

          先说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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